索 引 号 : tlxscjdglj/2024-0025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标  题: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价格消费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合理、合法、诚实信用定价,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食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恪守商业道德,不得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三、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药品等行业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四、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标明服务价格、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优惠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同时要严格规范景区、景点内所有餐饮、零售、停车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侵害游客利益。

  五、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

  六、影院、洗车场、家政服务、餐饮、旅行社等服务行业,不得以“特价”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宣传、误导消费,价格如有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铁岭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