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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价格消费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合理、合法、诚实信用定价,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食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恪守商业道德,不得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三、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药品等行业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四、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标明服务价格、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优惠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同时要严格规范景区、景点内所有餐饮、零售、停车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侵害游客利益。
五、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
六、影院、洗车场、家政服务、餐饮、旅行社等服务行业,不得以“特价”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宣传、误导消费,价格如有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铁岭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