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cjdglj/2024-0067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标  题: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铁岭县辖区“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铁岭县辖区“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

  2024年度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316日、17日举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趁公务员考试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确保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三、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