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cjdglj/2024-0168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5-29
标  题: 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29

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全县各相关经营单位:

  中高考、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各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1.守法经营,严格价格自律。全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2.规范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标示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3.诚信经营,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不得借中高或端午节之机大幅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突击涨价,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4.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