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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4-13

铁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辅警招聘工作在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巡特警大队辅警6名,男性,主要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日常管理由铁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被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至2004年4月30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于2022年4月13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单位或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按照下列顺序优先聘用

  1.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 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 退役士兵;

  4.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早8:30至晚16:30

  2022 年 4 月13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

  3.报名地点:

  铁岭县公安局政治处6004办公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注意按要求写明报考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铁岭县政府官网;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优先聘用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做好防疫措施,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手机下载“辽事通APP”,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在门卫处登记进入。该绿码自报名之日起需报名人员每日填报,招聘工作全程需扫码。进入资格审查区域前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进入报名区域后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现报名人员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暂停报名,登记后报有关部门。

  (二)考试

  由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铁岭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将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在县公安局九楼会议室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生按照签到表序号对号入座,并提前20分钟入场。考生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铁岭县公安局一楼公示栏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24-72258036。

  2.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以现场答辩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言语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

  按照招聘计划数1: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以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优先者递补。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县综合门户网站及铁岭县公安局一楼公示栏公布。

  (三)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人选的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体能测评。未通过体能测评的,不能聘用。体能测评未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参照《关于印发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   目

标  准

10米×4往返跑返跑

≤13″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其他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体能测试不进行复测。

  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s1

s2

30厘米

← 10米→

←→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6名男性为体检对象。若遇末位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内容为资格条件的第二款。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招聘资格,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政审。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接到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且有影响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辅警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工资、保险等均由铁岭县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被聘用的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期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任何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应聘后在同一岗位聘用五年以上的辅警,原则上要进行轮岗。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监督电话:024—72258036

  温馨提示

  (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视为自愿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24-72258037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铁岭县公安局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