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647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0-10
标  题: 《2024-2026铁岭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0-10

《2024-2026铁岭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大力推广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常规机具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按照省方案补贴范围包括18大类38小类88个品目(附件2)(以下简称“补贴范围”),结合县各地实际,适时向省提出增补意见建议。

  按照省方案要求,2025年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2个品目30-100马力两轮驱动轮式拖拉机相关档次退出补贴范围。

  全面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补贴操作要求与常规补贴产品保持一致。其产品及生产企业条件相关要求,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调整,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常规补贴机具资质。常规补贴机具必须是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必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必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内。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资质,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有关规定确定。

  (二)农机创新产品

  专项鉴定产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有关要求,按照征集建议、专家评议、审定公示、发布实施等流程,将符合条件的产品列入补贴范围。

  农机新产品。探索实施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其它新产品重点在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中的创新产品,以及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中选定。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3年以下的特定补贴支持,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成功推向市场的转为常规补贴,补贴额测算比例调至30%以下,效果不好的退出补贴范围。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公职人员购买农机具不补贴公职人员隐瞒身份申补贴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按照省统一的补贴标准执行。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按照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不超过国家发布(通用类)机具档次的最高补贴额,确定提高补贴额的重点机具除外。

  提高高性能播种机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除动力换档和无极变速等档次轮式拖拉机外,其他拖拉机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15%,对保有量过多或技术相对落后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10%。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玉米去雄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档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测算比例15个百分点以上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按程序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调整。发现同档次、同品质的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综合研判后,应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提出下调此档机具补贴额报告;如发现劣质产品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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