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41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8-13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关于印发铁岭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办发〔2024〕284号)和《铁岭市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订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24年,铁岭市下达我县培育任务为经营管理型培训100人、技能服务型50人、农民综合素质提升村3个,培育资金54万元,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三、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四、有关要求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我县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制衡机制。要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参训农民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班主任(辅导员)制度。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班配备1-2名班主任,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和参观考察等,建立班级考勤管理等制度。技能服务型培训班,按产业、分专业编班,每个班要配备1名技术辅导员,组织技术学习和实训实习等,并与培育对象建立长期联系帮助解决技术问题。三是建立培育台账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培训机构对学员实名登记,核实学员身份和学习情况,及时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过程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据此建立培育台帐。四是建立档案制度。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将工作方案、培育计划、文件、典型等相关材料、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考核认定结果、确定培育机构(基地)的相关资料、师资库、教学计划、培育台账、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及保障措施,培训期间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现场、交通出行等各环节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六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已纳入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下年任务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

  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原则上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