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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能力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十五)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
(十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 、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九)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二十)指导水文工作。
(二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级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二十二)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三)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
(二十四)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二十五)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七)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十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十九)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部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3349.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49.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9.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收入3349.71万元,比上年增加623.25万元,上升2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9.71万元,增加623.25万元,上升22.85% ;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349.71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6.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3043.35万元,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汛、扶贫、水利建设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农业农村局决算总支出3349.71万元,同比增加623.25万元,上升22.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0万元,下降1.54%;项目增加628.05万元,上升26.00%。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加大扶贫支出,增加税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农业农村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6万元,项目支出3043.35万元。与年初预算1365.75万元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6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8.56%。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295.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7.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7.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1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多0.62万元,2021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2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3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25万元,上升61.80%,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培训费和维修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26个,涉及资金3043.35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