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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通过预案实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农业有害生物,做到及时、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和大规模爆发成灾,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应急控制体制。根据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由县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辖区重大有害生物应急处理工作。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主要职责
县政府职责:在发现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发布公告,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宣布灾情,发布封锁令,实施紧急防控措施等。
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有害生物监测、普查,迅速对灾害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并制定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监督、指导灾区实施封锁、铲除、扑灭工作;建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安排应急防治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工作;协助各地做好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灾害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防治物资运送车辆交通安全畅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和取缔应急防治所需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农资经营管理,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应急防治所需农用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配合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禁运措施,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灾害的人员和有关物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管理等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措施,提出应急处理的工作建议,并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灾害应急防控协调和指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 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预警
农作物病虫灾害的日常监测工作由县植物保护站承担。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测报规范开展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搞好系统调查和预测。重点抓好草地贪夜蛾、东亚飞蝗、玉米螟、稻水象甲、二化螟、稻瘟病、棉铃虫、草地螟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同时密切注视其他突发性、迁飞性和新上升病虫的发生动态。监测工作要分片到人,明确责任,随时掌握本地区主要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发现重大病虫有大发生的趋势时必须及时上报到市植物保护部门。在农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主要季节要设立24小时值班,每3天报告1次有害生物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农作物病虫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灾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农业植物保护部门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植物保护站接到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基本确定的,要在1小时内将情况如实逐级上报到市植物保护部门,遇特殊情况也可直接上报。市植物保护部门经初步核实后,将在24小时内组织市应急专家组成员及实验鉴定,确认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和危害程度,评估灾害损失,并根据最终确认结果,及时提出预警报告,报请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同时向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四、应急措施
封锁隔离
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并赴现场开展全方位灾情调查,认真分析当地地理、作物布局、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结合其发生规律、流行学及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原因,预测发展态势。并根据灾情发生程度、危害情况及扩散流行趋势,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应急控制区、重点防治区和密切监控区。
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申请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限制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被污染物品的移动。同时发布封锁令:灾害发生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请本级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同级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在所有进出疫区的交通路口指派专人守护,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染疫的物品进出疫区。必要时,经省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严防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物品运出疫区。
根除
确认为疑似疫情时,在植物检疫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立即对发生区的疫情进行根除。对实施根除的人员要进行培训,并对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对在疫情潜伏期调出的植物、植物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草皮、垃圾废土、建筑余泥、塑料制品、堆肥)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疫区内疫情按规定根除扑灭处理后,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方可撤销。
科学防治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根据各地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应急防治和可持续治理相结合,群众防治和专业机防队防治相结合,普遍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以及飞机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等一系列综合控制原则,针对不同的灾情划分区域,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治措施。
应急控制区:采取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措施。对大面积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大发生区、虫源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全面实施统防统治。各地要组建植保专业机防队,做到“五统一”防治,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药剂、统一施药技术、统一防治时间”,迅速控制灾情,遏止扩散蔓延;对东亚飞蝗、草地螟等迁飞性、暴发性有害生物灾害和稻水象甲、玉米螟等大面积严重为害且防治难度大的有害生物,在人工作业难以有效控制灾害蔓延时,要实施飞机紧急防治,避免贻误防治时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各地要提前做好农用机场的检查维护、飞机调度和药械准备工作。
重点防治区:采取化学防治与可持续控制技术相结合,统防统治与群众自我防治相结合的应急防控措施。对有害生物灾害常发区、易发生有害生物的作物品种集中分布区实施重点防治;对大面积有害生物灾害偏重发生区,要组织植保专业机防队,实施“五统一”统防统治。我县必要时可以启动农用飞机,实施飞机防治作业。同时,要广泛宣传和调动群众自发防治,注意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小农药污染,全方位控制重有害生物为害。
密切监控区:实施以可持续控制技术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挑治有害生物点片重发区,大力推广频振式杀虫灯、黄板、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措施和人工释放松毛虫赤眼蜂、使用生物农药等生物防治技术,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科学防治有害生物。
政府要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强化对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领导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