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
中央 |
2 |
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发改收费函〔2020〕8号,执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拖拉机等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一)10元/人﹒次、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20元/人﹒次、田间作业技能考试(科目三)20元/人﹒次、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四)20元/人﹒次 |
中央 |
3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
缴入省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函〔2001〕4号,辽价发〔2007〕19号,辽价函〔2015〕110号,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 |
中央 |
4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资环〔2020〕6号。 |
中央 |
5 |
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辽政发〔2002〕19号,《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234号),辽政发〔2016〕27号,辽财非〔2009〕546号,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
中央 |
6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7〕61号,辽价发〔2018〕56号,中央、地方1:9分成,财税〔2020〕58号、辽财税〔2020〕38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中央 |
7 |
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辽财非〔2011〕601号,辽财非〔2014〕296号。按照辽财非〔2014〕296号规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实行省、市(含县区)5:5分成;市(县)负责河道实行省、市(县)2:8分成。辽财非〔2016〕593号规定,大小凌河干流实行省市5:5分成,支流实行省市2:8分成,辽财税〔2020〕34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省级 |
8 |
罚没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罚没收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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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出租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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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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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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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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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非税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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