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4-0439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9-13
标  题: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秋收期间农机作业安全的风险提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秋收期间农机作业安全的风险提示

  秋收即将来临,我县主要粮食作物玉米、水稻等陆续迎来成熟收获期。此期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大量投入使用。今年雨水充沛致土壤水份饱和度高,势必给秋收农机作业带来不利影响,加之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农机作业安全存在一定风险,易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请广大驾驶员高度重视,加强风险防范,严格按照"三遵守""四必须""五不得"原则,遵守操作规程、树牢农机作业安全意识。

  "三遵守"一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无证操作,无牌或未年检作业、严禁非法改装、拼装农业机械、严禁私自拆卸安全防护设施。二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严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操作和维护技能,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三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必须"一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二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方可作业。三是投入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安全检验。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部门申请换证。

  "五不得"一是拖拉机不得违法载人、从事客运和超载运输。二是不得驾驶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是不得在饮酒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是不得使用或买卖未注册登记、未检验的“黑车”;不得非法改装、拼装农业机械或私自拆卸安全防护设施。五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号牌和行驶证。

  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秋收机器作业时,要远离作业区,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私自进入作业区开展人工收获,大型农机作业时盲区大,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遇有农机事故请拨打农机安全热线024-7883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