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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按照铁岭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县深入开展文明祭祀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或销售烧纸、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送灯等祭扫活动。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田地等野外易失火区域,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活动。
四、全县公墓、骨灰堂、散埋集中安葬区实行禁烧,倡导文明祭祀。亲人在世时有所养、有所乐、尽孝道;逝去时文明节俭办丧事,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
五、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已经拆除的硬化大墓进行重新排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对于新发现的硬化大墓及时进行拆除,巩固清理整治成果。
六、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铁岭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