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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炤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寄宿制学校办公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关注与建议,你所提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铁岭县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是按照辽宁省政府文件(辽政发[2016]21号)基准定额标准发放,其中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费)、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费)。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我们计划每年会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向寄宿制学校倾斜,缓解其资金压力。并向上级部门提申请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标准,促进高质量发展。
铁岭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