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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又是一年春耕备耕季,铁岭县公安交警在这里提示您: 在抢抓农时之际,一定莫忘交通安全。
春耕期间,农业机械车辆增多,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农业作业车辆发生的事故较多,同时交警大队也查外了多起涉及驾驶农田作业车辆撞伤行人、无证驾驶、酒驾等案件。为保障春耕期间农民朋友们出行平安,铁岭县公安交警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养成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的出行习惯
二、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务农生产和走亲访友等出行活动。
三、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全的农用车上路行驶。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五、严禁驾驶故障车辆、改装拼装车辆。
六、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农用车及农用机械。
七、严禁违规驾驶机动车、农用车及农用机械
八、夜间行车要集中精神,时刻观察路况、路标,注意路面变化,并适当降低车速。
九、雨雾天能见度低时驾驶车辆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十、驾驶机动车和农用车辆在行车途中,不准下陡坡空档滑行。
十一、在过马路和岔路时要先注意睛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十二、拖拉机、播种机等农用车辆和机械在道路上行驶时不能与汽车争道,要按规定、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
十三、农村道路弯多坡陡路窄,不弯道超车,行经路口要观望是否有其他车辆和行人,确保安全再通过。
十四、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同时在车辆尾部50米至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三角架),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后位灯。车辆难以移动的,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十五、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摒弃烧荒陋习。烧荒不仅不利环保,燃烧产生的烟雾会降低道路局部点段能见度,对村庄周边的公路行车安全极为不利。
最后,铁岭县公安交警诚挚邀请广大农民朋友们,共同成为交通安全宣传员,多一点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多一份安全守望。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展现文明乡村、平安乡村、美丽乡村的良好形象!
铁岭县交警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