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11-10
标  题: 铁岭县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1-10

铁岭县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省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和储粮安全工作。为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确保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各个环节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化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明确和完善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制定我县秋粮收购监督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落实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饭碗装着中国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强粮食收储能力,加强粮油监督管理,确保秋粮入库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安全,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供给。兼顾好国家、粮食经营者和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在铁岭县政府领导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2022年铁岭县秋粮收购工作。

  二、成立组织

  铁岭县秋粮收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树森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许友博、姚爽、代军、张利、吉利利、孙赫蕊

  三、监管内容

  (一)对粮食经营者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确保秋粮收购市场稳定,做好全程监管督导。

  (二)对粮食经营者执行秋粮收购和储粮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

  (三)涉粮企业的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具体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铁岭县区域内秋粮入库粮油储存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和险情进行摸排检查处理。

  (六)指导好秋粮入库、粮食经营者安全储粮工作。

  (七)对在铁岭县区域在秋粮入库、安全储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储粮安全隐患,依法依规予以核查、处理。

  (八)结合实际以检代训,做好秋粮入库、粮食经营者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核查粮食收购资金是否按时结算百姓是否存在“卖粮难”;是否存在“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向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支付售粮款;是否损害售粮百姓利益;是否存在代缴代扣款项。

  (二)督导收购者公平、公正、公开、收购粮食是否公布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督导按质论价、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监督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增扣量规定(如扣水扣杂标准)。

  (三)监督检查收购者入库流程入库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四)对政策性粮油收购的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收粮、售粮质量是否存在真菌超标、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危害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全程管理督导,全程监控,依法、依规执行超标粮食的用途,做好登统,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完整,备份备查。

  (六)推进统计信息化进程,鼓励发展粮食经营企业统计台账和粮食经营企业保管账电子化。

  (七)督导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是否严格执行了“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

  五、措施保障

  秋粮收购监管工作中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规范执法督查行为,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购销凭证,随机抽查粮食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规范粮食购销行为,创新执法理念,提早分析研判秋粮收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评估监管工作的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类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