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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财政局补贴资金 主管股室 |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发放周期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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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6号) |
到人 | 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 | 一事一议 | 024-78833258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到人 | 城市低保月标准713元/月;农村低保年标准6684元/年。 | 月 | 024-78833258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2.《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6号) |
到人 | 机构月平均养育标准2339元/人;散居养育月平均标准1885/人。 | 月 | 024-78833257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3.《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6号) |
到人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927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725元。 | 月 | 024-78833258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1.《关于调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5号) 2.《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18〕124号) 3.《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 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6号) |
到人 | 第一档每人每月735元;第二档每人每月689元;第三档每人每月638元;第四档每人每月589元。 | 月 | 024-78833257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 到人 | 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 月 | 024-78833257 | |
铁岭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6号) 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 3.《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铁市民〔2021〕87号)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铁岭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对象为辽宁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80元。 | 月 | 024-78833258 | |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 综改股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到人 | 10元/月/父母 | 月 | 024-78833431 | |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 社保股 | 《关于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辽卫发〔2022〕64号) | 到人 | 伤残:640元/月/人、死亡:810元/月/人。 | 年 | 024-78833292 | |
社保股 |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 | 到人 | 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三级:260元/月/人。 | 年 | 024-78833292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铁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3〕16号) |
到人 | 1008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951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2940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3784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828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1380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936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11300元/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1021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3949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3329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抚恤30740元/年。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保股 | 到人 | 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 月 | 024-78833197 | ||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 社保股 | 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 2.《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19〕1号) |
到人 |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省90%、市2%、县8%。 | 月 | 024-79860881 |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经济建设股 | 1.《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 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辽农农〔2024〕114号); 3.《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辽财经〔2018〕639号); 4.《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铁市农发〔2024〕1号)。 |
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到户。 | 各县(市、区)根据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自行确定。 | 年 | 种植业管理股 024-7883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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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经济建设股 | 大豆种植补贴项目: 1.关于印发2023年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3〕145号) 2.2024年4月1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1期)原则通过《铁岭县2023年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及2024年大豆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3.《铁岭县2023年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及2024年大豆生产补贴实施方案》(铁县农发〔2024〕10号) |
大豆种植者,补贴到户。 | 各县(市、区)根据大豆种植面积,分别每亩补贴100元、200元、300元。 | 年 | 种植业管理股 024-7883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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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2.《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 补贴标准由各市或县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可以实行全市统一标准,也可以县为单位,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 电话:024-7883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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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2.《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分类分档以及最高补贴额,采用上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同档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组织测算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024-78833617 |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办[2018]6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备案情况的通知》(农办牧[2018]37号) 3.《辽宁省铁岭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
承建项目单位:120家养殖场户、3处养殖密集区、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3个区域收集中心和1个集中处理中心) | 项目投资金额的1/2 | 按施工进度拨付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股 024-78833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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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发[2019]179号)2.《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财农[2017]472号) | 承担中央级财政补助项目的家庭农场 | 每个家庭农场8万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 024-7883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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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1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8号)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及《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细则》(辽财农规(2020)6号) |
承担2021年耕地轮作项目的实施主体(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 每亩补贴150元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024-7883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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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1.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470号)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1]158号 |
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根据省下达资金规模和各县(市)区补贴面积确定。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024-78833637 |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54号 | 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 | 1、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35元/亩, 50元/亩,90元/亩。2、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20万元、4万元、1万元。 |
年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种农机股024-78833617 | |
铁岭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3.《关于切实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的通知》(辽水合[2018]8号) |
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接发放到人 | 600元/人·年 | 按年度发放,每年度600元/人 | 铁岭县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股 024-7883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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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 | 退耕(林)农户 | 1.600元/亩.年 2.480元/亩.年(2020年辽河干流新增面积省级补助) |
年度 | 铁岭县水利局河湖股 024-78833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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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 全省村级水管员 | 不超过1万元/人.年 | 按月、季度、年底结算等多种方式发放 | 铁岭县水利局基层服务站 024-7883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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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1.《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37号) 2.《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4]5号) 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村级水管员和小型水库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6]184号) |
水利部门注册登记(除省直、市直管理)的小型水库库管员 | 1.长期:8000元/人.年 2.临时:2650元/人.年 |
基础补助:季度发放; 绩效补助:一次性发放 |
铁岭县水利局建管股 024-78833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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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林业局 | 自然资源股 | 《铁岭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资金管理办法》铁市林草【2020】92号 | 公益林林权所有者 | 国有权属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6元; 非国有权属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2元; 国有权属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2元; 非国有权属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4元; |
当年 | 024-78833588 | |
铁岭县林业局 | 自然资源股 | 《铁岭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资金管理办法》铁市林草【2020】92号 | 乡镇认定的护林员 | 每年每亩3.75元 | 当年 | 024-78833588 |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综改股 | 辽牧发[2014]59号 | 到人 | 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执行,各地可根据畜禽存栏量、防疫员服务区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标准。 | 年 | 024-78833431 | |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 综改股 | 辽卫发[2014]54号 | 到人 | 每人每年600元。 | 年 | 024-78833431 | |
中共铁岭县委 组织部 |
综改股 |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组发[2016]61号) | 到人 |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满九年或三届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三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 月 | 024-78833431 | |
中共铁岭县委 组织部 |
综改股 |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 到人 | 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 | 月 | 024-78833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