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581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13
标  题: 2023年铁岭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2023年铁岭县县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文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发放周期 咨询方式 备注
1 临时性救助 铁岭县民政局

1.《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3〕16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3.《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71号)

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2〕6号)

到人  平均每人次救助236元 一事一议 024-78833258
2 城乡低保金 铁岭县民政局 到人 城市低保标准68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6000元/年 024-78833258
3 孤儿保障 铁岭县民政局

1.《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3.《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2〕6号)

到人 机构月平均养育标准1810元/人;散居养育标准月平均1810元/人 月、季度 024-78833257
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铁岭县民政局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3.《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4.《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2017〕373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7〕18号)

6.《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22〕6号)

到人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年平均标准为10704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年平均标准为8292元。 024-78833257
5 高龄 失能困难老年人补贴 铁岭县民政局

1.《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铁市民〔2021〕3号)

到人 每人每月50元 024-78833257
6 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 铁岭县民政局

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31号)

2.《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辽民发〔2013〕30号)                                                

到人 每人每月500 024-78833258
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铁岭县民政局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6号)

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

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6〕8号)

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铁市民〔2021〕87号)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铁岭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铁岭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80元每人每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80元每人每月

024-72681599
8 困难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

2.《铁岭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岭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3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铁市就组发〔2022〕1号)

到人 1200元/人 每年10月底前 024-74833677
9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铁岭县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到人 10元/月/父母或者一次2000元

年或月

或一次性

024-78833292
10 特别扶助制度 铁岭县卫生健康委 《关于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辽卫发[2022]64号) 到人 伤残:640元/月/人、死亡:810元/月/人。 024-78833292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 到人 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三级:260元/月/人。 024-78833292
11 奖励扶助制度 铁岭县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到人 80元/月/人 024-78833292
12 残疾学生教育补助 铁岭县残疾人联合会 《辽宁省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辽残联发〔2022〕21号) 到人 1000元/人 024-78833316 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补助拨付到市、县级残联或相关教育机构,按资金发放程序发放到残疾学生个人。 
13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铁岭县残疾人联合会  1.《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2.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残联〔2010〕61号)

3.《关于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的通知》(残联厅〔2011〕121号) 

到人 260元/辆 024-78833316
14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

2.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2〕22号)

到人 9600元/年 024-78833197
15 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9060元/年 024-78833197
16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抗日战争时期28680元/年;解放时期28080元/年;抗美援朝27960元/年。 024-78833197
17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3564元/年 024-78833197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补贴标准按人均服役5.5年计算
18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7740元/年 024-78833197
19 烈士子女、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13320元/年 024-78833197
20 入朝民工民兵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9000元/年 024-78833197
21 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10560元/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9540元/年。已享受其他优抚补助的600元/年。 024-78833197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党员抚恤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36910元/年 024-78833197
23 烈士遗属抚恤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314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抚恤29280元/年。 024-78833197
24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024-78833197
25 伤残抚恤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到人 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024-78833197
26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1.《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2.《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贴标准由各市或县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可以实行全市统一标准,也可以县为单位,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 024-78833617
27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2.《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分类分档以及最高补贴额,采用上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同档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组织测算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 024-78833617
28 强制扑杀补贴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1.《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2.《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0〕6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我省纳入国家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马传贫和非洲猪瘟。 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据实结算,一次性发放。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股 024-78833990
29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 铁岭县水利局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3.《关于切实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的通知》(辽水合〔2018〕8号)

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接发放到人 600元/人·年 按年度发放,每年度600元/人 铁岭县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股 024-78833718
30 河流滩区生态封育 铁岭县水利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 退耕(林)农户

1.600元/亩.年

2.480元/亩.年(2020年辽河干流新增面积省级补助)

年度

铁岭县水利局河湖股

024-78833759

31 村级水管员补助 铁岭县水利局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全省村级水管员 不超过1万元/人.年 按月、季度、年底结算等多种方式发放

铁岭县水利局基层服务站

024-78833717

32 小型水库库管员补助 铁岭县水利局

1.《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37号)

2.《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4〕5号)

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村级水管员和小型水库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6〕184号)

水利部门注册登记(除省直、市直管理)的小型水库库管员

1.长期:8000元/人.年

2.临时:2650元/人.年

基础补助:季度发放;

绩效补助:一次性发放

铁岭县水利局建管股

024-78833696

33 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

3.《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

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农农〔2020〕148号)

5.《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辽财经〔2018〕639号)

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到户。 根据省下达资金规模和各县(市)区补贴面积确定。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股

024-78833637

34 村干部报酬 铁岭县财政局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到人,指在任村“两委”主要班子成员。

1.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可在其原基本报酬基础上提高20%。

2.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

024-78833431
35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铁岭县财政局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组发〔2016〕61号) 到人,指年满60周岁,任村级正职满9年及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9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024-78833431
36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3]57号 义务兵家庭 义务兵服役当年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平均水平,具体标准以市统计局年末统计数据为准。 024-78833197
37 村动物防疫员误工补助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辽牧发[2014]59号 村动物防疫员 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执行,各地可根据畜禽存栏量、防疫员服务区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标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动监024-78833990
38 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误工补助 中共铁岭县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组发〔2016〕61号) 村计划生育中心户长 每人每年600元。 024-78833292
39 种植结构调整资金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1.《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2]198号)

2.《铁岭县2022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铁县农发[2023]7号 )

种植结构调整实施主体 根据市级下达的补贴标准和规模确定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股024-78833637
40 中央森林资源管护支出 铁岭县林业局 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环规〔2022〕14号) 林权权利人 非国有权属补偿标准为16元/亩;国有权属补偿标准为10元/亩,用于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 024-78833637
41 省级森林资源管护支出 铁岭县林业局 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环规〔2022〕14号) 林权权利人 非国有权属补偿标准为8元/亩;国有权属补偿标准为6元/亩,用于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024-78833588
42 中央财政林业造林补助 铁岭县林业局 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环规〔2022〕14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林业厅关于下达辽宁省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6]697号文件) 林权权利人 三北防护林工程直接补贴475元/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补助标准为荒山人工造林200元/亩,迹地人工更新100元/亩。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024-788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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