冮强、张伟、林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鸡冠山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结合鸡冠山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为确保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县政府批示,铁岭县财政每年予以鸡冠山乡适量东部生态乡镇补助资金,县政府从2011年开始对鸡冠山乡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给予每年6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助,2020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20万元。
铁岭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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