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2024-0487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23
标  题: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大甸子村水泥路面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大甸子村水泥路面的建议

赵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甸子村水泥路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改办【201410号)文件规定,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是属于财政奖补项目,大甸子村通过历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已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全覆盖。

  您所提出的关于大甸子村部分水泥路面年久失修问题,根据文件村路后期维修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内无来源。第四十条规定,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县财政局已将我县此种情况向上级汇报,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申请采取重建或者修复方式解决。

  铁岭县财政局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