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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拟在玉米、水稻、大豆作物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现公开择优选择托管服务主体。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原则上规范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户。
(二)作业能力。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不少于2个环节),能够在农资供应和耕、种、防、收提供全程服务能力。
(三)硬件设施。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农机作业能力和植保防护能力,购买上传数据监控设备。
(四)软件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上墙,财务账目完整;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五)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运营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六)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七)实施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需有与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持证上岗,作业车辆做到正常注册、登记、年检。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
(八)承担托管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向主管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全面监管。
二、遴选原则:
选择符合以上条件的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尤其是安装数据监控定位系统的,并能满足作业面积(500亩以上)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四、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一)填写《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申报表》
(二)承诺书(签字)
(三)征信报告
(四)服务主体有固定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及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农机发票,近两年账目,2025年托管计划材料,服务主体简介等。
(五)服务主体营业执照、身份证、农机行车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已进入2024年名录的服务主体只上报(一)(二)(三)项材料,新报名参加的服务主体需上报以上五项材料。
五、报名地点:
所属各(乡)镇经管站或分管社会化服务相关部门
六、评审确定:
报名截止后由铁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选择托管服务主体,并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将遴选主体录入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报名资质材料一并上报到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七、媒体公示:
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主体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联系人:吴英姿
联系电话:024—78833646
附件1.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