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lj/2024-0314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7-25
标  题: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汛电〔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07-25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凡河新区、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铁岭市气象台7月25日10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据预测:25日至26日白天,我县有大雨到暴雨,降水量50~100毫米,局部降水量100~200毫米,强降水主要出现在25日夜间至26日中午。降雨期间局部伴有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自7月25日9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按照《铁岭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25日12时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凡河新区、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地各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级各类责任人立即进入应战状态,靠前指挥,全力做好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沿河乡镇要组织人员及时劝离河道内放牧、垂钓、游玩等人员,并在主要路口安排专人把守;东部山区乡镇要提醒当地群众远离河道和危险区;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区防洪排涝准备;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交通交管部门针对低洼积水路段要及时封闭交通;电力部门要加强设施设备检修;通讯部门要保障通讯畅通;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立即投入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中。要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提前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