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2016年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根据《省宗教局关于2016年开展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铁岭县宗教局于11月10日至11日在县基督教三自爱委会举办了基督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会委员、各基督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传道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县委党校讲师、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县宣讲团成员、辽宁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教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法律与宗教、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的开展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了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强化了消防安全意识,深化了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与认识,使他们深刻了解了党的各项重大举措的重要意义。民宗局在开班动员讲话中阐述了举办此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倡导宗教界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国家及省宗教局“规范”年的总体要求,从宗教活动、行为、管理、安全等方面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要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全县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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