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空气质量预报,1月11日至14日,我县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按照市生态委统一部署,我县于1月10日2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开展相应管控工作。
一是工业源减排方面。1月11日至14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执法人员每日出动4人次,共现场检查企业20家,企业严格落实《工业源减排措施清单》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脱硫、脱销药剂使用量,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浓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
二是扬尘源减排方面。由于处于冬季,大部分建筑工地均已停工,部分建筑工地均已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三是移动源减排方面。各类纳入移动源减排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气)进行运输。
四是秸秆焚烧管控方面。1月11日至14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巡查7个镇,30余个村屯,发现0处火点,查处0起。
五是餐饮油烟管控方面。1月11日至14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餐饮油烟商户60余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劝阻焚烧垃圾、祭祀用品7起。
通过近四天的持续管控,1月11日至14日,我县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得到了保障。接下来,我县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结合我县实际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