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县级部门安全生产明责确责 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安委会安排部署及《铁岭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铁岭县建立级部门安全生产明责确责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明责确责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各行业领域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缺失、分工不明、责任悬空等问题,及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围绕“一行业”“一件事”“一场景”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的责任体系,推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盲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细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坚持“宁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不可退后一步出现空档”,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主动担责、履职尽责,确保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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