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商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县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县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对全县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联系我驻外使领馆机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按权限负责商贸来访团组接待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铁岭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政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有关自贸区、口岸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
(十五)落实铁岭市与国(境)外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六)按权限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十七)负责我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我县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县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八)拟定我县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上级审批的县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十九)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境外洽谈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落实铁岭市与国(境)外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促进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1.与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铁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