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铁岭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铁县政办〔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铁岭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负责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督促相关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金 岭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孙忠海 副县长 副组长:金 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士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大伟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玉玮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崔晓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代仁达 县生态分局副局长 高凯夫 县水利局副局长 孙旭明 县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大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