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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铁岭县管理员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月。

      补贴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就业援助服务科:024-76215713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县:024-78833252 开原市:024-79687109 昌图县:024-75824230 西丰县:024-77814610 调兵山市:024-76866296 银州区:024-74829606 清河区:024-72115117 开发区:024-72690458

      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铁岭县:024-74896151 开原市:024-73600557 昌图县:024-75812003 西丰县:024-77814804 调兵山市:024-76865430 银州区:024-72888808 清河区:024-72177054 开发区:024-726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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