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铁岭县旅游景点有哪些推荐

  答:这期间大家可以带着家人、朋友到我们的莲花湖湿地公园、印象凡河露营地、鸡冠山梨花山谷、镇西堡的漫时光田园、李千户镇的云上田园、熊官屯的画家村等景点休闲游玩、采摘,领略铁岭县山水之美。还可以去任辅臣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感受一下中国第一个布尔什维克不平凡的一生;到铁岭雷锋纪念馆去看看雷锋在铁岭170天的光辉历程;到腰堡镇汤牛知情点去体验一下知青生活,到友谊村感受一下朝鲜族的特色文化。

  2.关于旅游线路推荐的问题

  答:今年年初,我们设计了铁岭县四季游精品旅游线路条。根据当前的季节特点,我们县文旅局又推出了2条春季旅游精品线路。其中,大家可以前往鸡冠山长寨子梨花山谷赏梨花;到李千户云上田园景区品尝特色美食、体验七彩滑道、云上秋千等,入住特色民宿;到大甸子太平寨青云山景区观云海看日出,去大甸子二道沟品尝山珍宴;到横道河子红带沟村看神树、品特色满族八大碗等。

  3.关于文旅体活动的问题

  答:在举办梨花节、羊汤节等老牌经典的活动基础上,我们将持续举办第二届铁岭莲花湿地半程马拉松、铁岭县钓鱼大赛等。

  4.是否有送戏下乡演出?

  答:

  5.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需要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7.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和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8.旅游者在旅游活动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民宿等的管理规定;(2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得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不得在景区等公共场所抽烟;3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4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攀爬、踩踏、刻划、涂污或者破坏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5对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6)遵守安全警示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7遵守文明乘车规定,守时诚信,不因个人原因影响旅行社团集体活动;(8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对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协助和配合;9依法履行旅游合同;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9.营业性演出向哪个部门申报?

  答:请向举办演出所在地的区级文化部门申报。

  10.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有效期吗?

  答:有,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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