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怎么办理?

  需提供要件

  (1)本市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监护人陪同)

  ①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监护人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2)本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

  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或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身份证窗口 

  2怎样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需提供要件

  (1)户口簿/原身份证/学生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有效证件

  31.2  办理路径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或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身份证窗口

  3、如何办理新生婴儿出生落户?

  需提供要件:

  ①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能够通过公安机关现有信息系统查询到婚姻状况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如查询不到婚姻状况的,应提供结婚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父母不是户主的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资料来源:申请人)

  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签字确认(资料来源:办理窗口)

  20.2 办理路径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4、死亡注销户口怎么办理?

  需提供要件:

  ①死亡注销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提供非正常死亡证明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备注:以上手续都需要原件。原则上由死者的配偶或父母或成年子女办理。

  办理地点: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5、户口簿丢失(损坏)怎么补办?

  需提供要件:

  户主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6、有合法稳定住所怎么办理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辽宁省居住证》。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自有(亲友)的房屋产权证(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或购房合同(满半年)材料之一(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的关系证明或声明(不是自有房屋或非本人签定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提供)(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房主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无法证明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关系的提供)(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7稳定就业条件怎么办理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辽宁省居住证》。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注册满半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本人申请情况适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能够证明连续就业满半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之一(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8连续就读条件怎么办理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辽宁省居住证》。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或注册满半年的学生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9、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怎么办理?

  车辆购买后尚未注册登记需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俗称“开临牌”。

  需提供要件: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资料来源:保险公司开具)

  ③机动车来历证明(资料来源:一般为购车发票,由销售单位开具)

  ④国产车需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车需提供机动车进口凭证(资料来源:购车时随车附带)

  办理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窗口

  10、补怎么办理?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需提供要件: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申请换领的,需要上交收回损毁的原机动车号牌(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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